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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频道:旅游资讯 日期: 浏览:963

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为游客营造“安全、舒适、放心”的旅游市场环境为目标,全县旅游行业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品牌意识显着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旅游业务环境明显改善,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游客和群众对旅游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工作原理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围绕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和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优化旅游资源配置,努力促进全县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二)坚持服务群众、以人为本的原则。 围绕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切实保障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切身利益,全力推动全县旅游精准扶贫、改善民生。

(三)坚持质量强县、环境保护优先的方针。 要牢固树立质量县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环保审批程序,加强环境监督检查,大力实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县建设战略。

(四)坚持科学、高效、合法合规的原则。 坚持遵守法律法规、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努力促进旅游市场依法依规、诚实守信科学高效运行。

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整顿力度。 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3月,开展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利剑行动”。 4月,国家旅游市场检查组赴我县开展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 针对整顿景区及周边地区的旅游市场和出行安全问题,我们当面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6月,启动2018年夏季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包车游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加强对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商业贿赂、合同诈骗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县旅游市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截至目前,该县“1+3+n”旅游市场监管机构已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45人次,共检查酒店201家、旅行社及分支机构8家、旅行社36家。风景名胜区。 现有旅游团体54个,登山学校1所,特种装备使用单位4家,个体工商户212户,景区内摊位143个,马匹租赁点5个,导游人员34人。 受理各类旅游投诉8件。 有效发挥“1+3+n”机制的监管威力。

(二)切实加强住宿市场管理。 一是坚决执行星级酒店标准。 加大暗访检查力度,对存在质量严重下降、设施严重老化等问题的三星级及以下酒店进行退市或降级。 二是加大对非星级酒店的管理力度。 加快非星级饭店、客栈(民宿)、乡村旅馆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化管理。 对环保不达标、卫生不达标、不符合接待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服务质量差并产生不良影响的,按程序办理。 依法取缔; 依法严厉打击景区违法违规住宿行为。

(三)切实加大景区管理力度。 一是坚决执行A级景区标准。 认真比对A级景区创建“一标三规”陪玩伴游,按照《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等级评定规则》、《景观质量等级评定规则》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标准。 《游客意见评级规则》。 二是做好景区综合整治工作。 积极提高景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景区综合服务水平。 同时,加大对景区内及周边招揽游客、尾随兜售行为的整治力度。 规范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维护风景名胜区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 三是加大景区联合执法力度。 加强景区执法路径探索,组织职能部门深入辖区内景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杜绝景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斑点。

(四)切实开展旅游不合理低价整治。 制定《全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旅游”专项行动方案》,召集相关部门执法骨干深入四姑娘山风景区开展“不合理低价旅游”专项整治行动“以随机抽查和暗箱检查的形式进行。 对发现旅行社存在“不合理低价”招揽顾客行为的,将立即约谈有关旅行社,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改正,并要求旅行社进行自查。以及自我修正。 通过专项行动,净化了全县旅游市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违法违规行为。 很大程度上,该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存在突出问题。

(五)制定县域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2016-2018年)》和《国家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意见》精神,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扰乱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为全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促进全县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2018年县域旅游市场专门制定了《综合监管实施方案》。 并已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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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有问题

当前我县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建设工作虽然与往年相比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不高; 一些摊位价格不明确、经营不规范; 部分旅游企业需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设施。 二是在旅游服务接待环节,存在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低的现象。 三是变相低价、降价等恶性竞争现象依然存在。 一些旅游企业仍然注重低水平的价格竞争,不注重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部分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不高。 与旅游经济规模的快速增长相比,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相对滞后; 一些旅游企业的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安全设施有待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一)继续强化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以景区及周边地区食品经营者和农家乐为重点,采取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企业内部食品质量管理责任,不合格食品下架及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 二是加大旅游相关产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三是加大旅游相关合同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旅行社合同中是否存在霸道条款、擅自减少规定旅游项目、降低食宿交通标准和服务质量的检查力度。

(二)有效发挥“1+3+n”旅游市场监管机制。 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继续推广全县“1+3+n”旅游市场监管模式,组织县食药监、旅游、公安、物价等部门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监管职责各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共同管理”的原则,围绕产品质量、食品卫生、市场秩序等开展综合管理。方面,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督促旅游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共同治理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

(三)积极受理旅游投诉、举报。 一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作用,快速、及时、准确、认真地处理旅游消费投诉举报,快速查处旅游消费侵权行为,维护合法权益的旅游消费者。 二是有效分析利用旅游消费投诉信息,及时掌握旅游消费投诉动态和趋势,了解侵权行为特征和规律,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秩序整顿,及时提供旅游消费维权知识和警告信息。 三是进一步完善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维权合作网络和社会监督网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共同做好旅游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针对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虚假广告、恶性价格竞争、关联承包、合同欺诈等问题,加强对旅游企业现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企业知晓懂法,引导全行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经营。 通过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游客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五)开展诚信旅游建设活动。 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使旅游企业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鼓励旅游企业更加注重质量、品牌、形象、信誉,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六)切实开展旅游产业培训。 以提高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主线,重点围绕旅游酒店管理、旅行社管理、旅游标准解读、乡村旅游发展、旅游企业营销管理、旅游法规分析及案例分析等内容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促进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旅游行业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旅游职业技能竞赛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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